戀愛教會我的事—初戀
筆者:馮比比
青春,就是帶點青澀,帶點勇敢,
帶點傻氣及冒險精神。
無數的首次,也在這段青葱歲月中發生,還記得第一次知道喜歡一個人的感覺,只知道看到對方會心跳加速。
很易喜歡一個人 也很易被某些感覺又放棄。
是因為,還不懂什麼是愛。
小學時代,中學時代,暗戀的對象太多了。
我還是比較喜歡像《我的少女時代》的徐太宇,帥當然好、但我更喜歡是那種帶點壞壞氣質,但又會保護自己的。
中四那年,我記得因為成績唔好而轉校,
校風⋯沒有。
是當時出名嘅野雞學校。
我記得有次M到弄髒了校裙,
有些男同學在取笑我
正在尷尬得要死
都快急得哭了的時候
那個平時很串的男生,
把他的深藍色毛衣擲給我,
眼神示意我包著去廁所,
然後他就跟那些取笑我的開炮。
還有我忘了帶領帶,老師準備罰我,
他當場就把自己的拆下來,
行出來套在我的頸上,然後自己罰企。
所有人都認為我們會在一起,
但是最後沒有。
出了社會,開始認識更多的人,
初戀發生在19歲,對象是一個同事,
由很討厭他 到變成歡喜冤家,
嘗了幸福,嘗了禁果;
學會悲傷,面對背叛;
走在一起的三年後,
我發現自己迷失了,
誰是我 我是誰?
該走了。
我學會不要以為或妄想,
自己可以改變一個人,
我只記得後來再碰到他,
還是老樣子, 不停轉換對象
即使後來有了兩個小孩,
還是外遇而離婚。
下一段,刻骨銘心的一課,
找機會再分享